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

第2版()
专栏:

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,业经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二百零三次政务会议通过,特令公布施行。
总 理 周恩来
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三日